摘要
国发[2014]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支持和帮助鲁甸地震受灾地区积极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使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现就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政策措施提出以下意见: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4年第34期52-59,共8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