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言论犯罪现象已呈现越演越烈之势,而刑法规制滞后、乏力。以刑法来规制言论犯罪具有合理性,当然,在复杂的网络环境下,刑法过分介入这一领域亦会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人们自由的空间,因此,应当在刑法的框架内,依托刑法学的基本原理,以适当的刑法解释自然消解网络言论犯罪带来的诸多挑战,并找到在变化的社会中保持社会秩序稳定以及保护公民自由和权利的有效方式,让法治精神和民众期待得到最大限度的平衡,而刑法解释应是最佳的选择。言论犯罪的刑法规制需要遵循几个基本原则:一是规制网络言论犯罪应符合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二是注重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之间的平衡;三是允许民众对政府的行为进行网络言论监督;四是从严制裁有组织的集团化诽谤行为。
出处
《人民司法》
2014年第23期50-53,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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