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媒体的勃兴,深刻影响且改变了法院和诉讼参与人的司法策略及行为模式。能够触发公众好奇心、易于感知理解且契合社会基本价值诉求的个案极易经由新媒体的发酵而转化为热点案例,冲击法院和法官的独立地位。言论自由优位保护、司法最低限度主义以及司法民主是法院接受舆论监督的正当性基础,但法院适当规制"低值"言论,保障公平审判与接受舆论监督并不相悖。新媒体舆论场中的法院应改变相对消极和封闭的保守主义立场,主导信息公开和舆论公开,完善司法独立的程序保障机制,构建与时俱进的自我约束机制,努力寻求司法与公共舆论的动态平衡。
出处
《理论导刊》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2期102-106,共5页
Journal of Socialist Theory Guide
基金
江苏省教育厅2013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层法院的功能厘定与管理创新研究"(2013SJB820015)
2014年度江苏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刑事审判的新媒体公开机制研究"(SFH2014D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