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行政法治的推进,我国政府对群体性事件的压制型治理模式呈现诸多不足,"维稳"体系的价值取向与法律价值取向的趋同性被削弱,表现为不重视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方的协商,公民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的实效性不强。因此,我国的行政法治治理模式应从压制型治理转向回应型治理,在非强制行政手段下探讨"平等协商"的理论可能,确立行政程序法上的制度,如公开征求意见、开设听证会;确立政府行政信息公开新举措,完善行政问责制度。
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58-63,共6页
Social Science Journal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10JDSZ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