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价值分析1.有利于彰显检察官的主体地位和职业化要求。司法人员走职业化的道路难以得到相关部门和社会的有力回应。因为我国司法队伍过于庞大,人员混岗混编的问题非常突出。因此要实现检察官的职业化,就必须从检察人员结构所存在的现实问题出发,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准确掌握人员特点,按照积极推进与合理过渡的原则,对现有检察院人员进行分类改革,构建以检察官为主体地位的符合职业化、专业化方向的管理机制。
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14年第11期42-43,共2页
Contemporary Prosecu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