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中国法科学生在知识结构、思维训练与法律实践诸方面存在缺陷。造成了知识结构较为单一;法律理论基础薄弱、法理思维不足;实践性法律课程明显不足、应用能力差等问题。本文力求针对以上现状立足国情与传统,采取社会实习和法律诊所式教育相互融合,广泛开展法律诊所、案例教学、模拟法庭等分层次的实践教学模式,培养法学创新型人才。
出处
《青年与社会(下)》
2014年第8期152-153,共2页
Youth and Society
基金
2013年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一般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思辨--法律诊所案例教学:培养法学创新型人才教学模式研究》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