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作为社会公共产品,由于我国现在所处的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以及发展模式等方面的原因,其在某种程度上很容易成为经济发展的牺牲品。如果完全由市场进行配置,则会发生配置失灵,环境受损的结果,因此需要政府的介入。政府是到目前为止在保证环境质量方面能够发挥最重要作用的因素,且政府作为公共产品的提供者,有义务向公民提供适宜生存的环境。正因为此,政府的环境责任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文章即以此为研究对象。
出处
《青年与社会(中)》
2014年第11期111-111,共1页
Youth and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