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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贷款预购商品房条件下房屋权属登记及权利人的界定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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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房屋产权登记收费涉及千家万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要求,我们改变以往就收费项目和标准开展检查的习惯方法,认真梳理了房屋产权权属登记的各个收费环节和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确定每一个环节应当缴费的房屋权属登记人和权利人,破解了一直困扰我们的房屋产权登记收费种类偏多、不易明确缴费对象的问题,现就如何界定抵押贷款预购商品房的权属登记人和权利人,谈谈我们的检查方式方法。一、房屋产权登记收费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依据2008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24号,以下简称:924号文件)对省内各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分两个环节向抵押贷款方式预购商品房的购房人收取房屋登记费行为进行了检查,查出主要问题为:第一个环节,购房合同备案登记后,收取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费和抵押权预告登记费,收费标准均为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第二个环节,预购房屋竣工验收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过程中收取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费和抵押权设立登记费,收费标准同上。由上不难发现,以贷款方式预购商品房购房人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最后取得建成后的房屋,每位房屋购买人前后共需缴纳4笔房屋权属登记费:住宅320元/套、非住宅2200元/套。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14年第10期15-17,共3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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