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从“旅游产业”到“旅游事业”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多年来旅游通常被作为“产业”来描述,突出其经济意义。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却使用“旅游事业”这一概念,明确提出国家要积极“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详见《旅游法》第一章第三条)。该提法与多年来各级政府、产业和学术界总以“旅游产业”或“旅游业”完全不同!简单的一字之差,却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和旅游发展理念的巨大转变,即由以追求经济效益为主向文化与经济平衡发展、经济与公益并重的全面发展观转变。
作者 王德刚
出处 《旅游世界(旅游发展研究)》 2014年第6期1-1,共1页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39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