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工会指导员制度,就是从全县工会干部中选派部分工作人员,深入企业,服务职工,并与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联动,通过指导和帮助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县域工会工作的全面提升。企业工会指导员的干部来源主要是县总工会机关干部、乡镇(街道)总工会干部,还有部分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干部。在选派方式上,实行个人报名和企业申报相结合,即工会干部自主报名担任企业工会指导员,企业工会根据需求申请派驻指导员,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派驻意向。
出处
《中国工运》
2014年第9期16-16,共1页
Chinese Workers’ Mov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