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年一度的人代会,是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主要途径和最高形式。大会期间,代表们一方面通过书面形式向大会提出议案和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另一方面,在分组审议政府、人大、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时,围绕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以口头形式提出许多意见和建议。对于代表书面提出的议案和意见建议,目前各地人大都有一套比较成熟的处理机制。相比之下,对于代表在审议报告时口头提出的意见建议(以下简称代表审议意见)如何处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多数地方随着人代会的结束就不了了之。这种一审了之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也不利于人代会作用的发挥。为此,本文在分析代表审议意见处理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