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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制度化建设的做法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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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当前虹口区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建设现状1、历史发展脉络探索阶段:2005年,为了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虹口区区委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2005年115号文件),明确要求各(社区)街道党工委“加强对代表组工作的领导,建立专门机构,安排专职干部从事代表工作,在闭会期间组织、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权”。为推进此项工作,区人大常委会于当年12月审议并通过《虹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闭会期间代表组工作的意见》、《虹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人大代表组召集人职责》(后文简称“《召集人职责》”)、《虹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人大代表组联络员工作职责》(后文简称“《联络员工作职责》”)等规范性文件,并汇编成册,对工作要求做出细化。2008年1月,在区委的支持关心下,全区10个社区(街道)建立了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室(街道重新调整归并后为8个),在社区(街道)党工委办公室挂牌,不增加编制,不增加职数。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室主任由社区(街道)党工委任命,一般由党工委办公室主任兼任,另配备若干名兼职联络员。街道代表工作室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区代表工作室的工作指导,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
出处 《上海人大月刊》 2014年第B10期131-134,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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