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订立婚约是我国自古流传的风俗习惯,直至今日在我国各地区仍普遍存在,而订婚时必不可少的就是给付彩礼。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男女在恋爱期间互赠财产价值逐渐变大,多如房屋、汽车等,以至于分手后当事人因为恋爱期间赠与物的所有权问题容易产生纠纷。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彩礼与婚前一般赠与的界限,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仍然存在。当事者于纠纷时往往任意私力救济,这样容易造成社会关系震荡,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不利于构建社会主义法制社会。本文主要从围绕彩礼与婚前一般赠与的基本概述,彩礼的返还和婚前一般赠与的撤销的法律规定,我国司法实践中对彩礼与婚前一般赠与问题的处理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了解决彩礼与婚前一般赠与纠纷的司法建议.
出处
《科技视界》
2014年第30期179-17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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