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第13号 《关于修改〈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14年8月22日经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部长 杨传堂 2014年9月5日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8年第1号)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4年第35期38-41,共4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