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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可能效应及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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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两大基本手段,查案是惩治腐败的重要实现形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吹响“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的反腐冲锋号,对惩治腐败做出重大变革,明确规定“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作者 黄红平
出处 《领导科学》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3期15-17,共3页 Leadership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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