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票既是记录企业的经济活动的载体和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又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税法规定了发票开具时限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企业会计准则明确了收入的确认条件,实务中企业对外开具的发票与企业收入之间的联系是怎样的?会计人员能否仅仅依据对外开具发票的金额记录销售收入情况呢?如果不能,会计人员又将怎样正确核算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正确计算应交税金呢?本文从销售商品的业务角度尝试回答以上问题。
出处
《现代商业》
2014年第30期258-259,共2页
Modern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