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10月,栖霞区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信息系统正式投入使用。作为全省第一批试点单位之一,栖霞区印发了《区政府关于印发栖霞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区政府关于印发栖霞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了自查自报系统的实施方法。目前自查自报系统已经使用了两年时间,覆盖企业2724家,5个行业主管部门和9个街道。其中3个街道实现企业自查自报全覆盖,截止目前共上报隐患10890条,已整改10772条,已经形成了一个切实可靠的隐患自查自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