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文以江西省宜春高安市为例,通过数据对高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进行分析,了解及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基金
宜春市2014年社科规划项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研究>编号:YCSKL201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