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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能请求重新分割被隐匿的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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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李某(男)与赵某(女)于1999年登记结婚。后因长期生活琐事导致双方感情恶化,2010年11月双方协商一致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2013年12月,赵某偶然得知,李某曾于2007年8月以30万元购买一套房屋,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并没有告知赵某,致使这一本属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为李某独自占有。赵某找到李某要求分割该房产,被拒绝。
作者 姚孟开
机构地区 成务律师事务所
出处 《妇女生活》 2015年第1期43-4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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