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由无数如微小颗粒的家庭组成,幸福美满的婚姻家庭关系与社会和谐可谓唇亡齿寒、休戚相关。近年来,稳居高位的离婚率,其发展势头仍不可小视。"闪婚闪离"成为时代的热议话题,各地司法审判实践中出现了大量关于离婚案件同案不同判的实例,新颁布的《婚姻法解释(三)》,激起了社会中多类人群的轩然大波,关注的人群不仅包括法学专家、学者,还有社会中的每一个普通一员。《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中关于如何确定,在子女婚后,由一方父母为其所购房产的分割问题是公众褒贬不一之处,也是本文所要论述的法条依据所在。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1期76-78,共3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