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治伦理既是立法的重要价值,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政治文明的标志。立法政治伦理的作用是通过立法行为,建立和引导一种良好和健康的社会生态,包括政治生态、经济生态、法治生态、文化生态和道德精神生态。立法政治伦理涉及的主要事项可从四个方面来思考,即立法主体的政治伦理、立法内容的政治伦理、立法程序的政治伦理和立法社会效果及其体现的政治伦理。中国立法民主博弈性不足导致的政治伦理缺位在一定意义上有扩大立法缺陷的作用,而立法中一些关键性公法的缺位也使中国的法治建设还带有"治民"色彩,这是中国立法政治伦理迫切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出处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2期67-72,共6页
Study & Explor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公民政治认同的伦理基础研究"(14BZZ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