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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家:土地股份制改革的组织者和实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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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是社会经济条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果,然而农村土地股份制并不会自动发生,它需要有组织者、带头者,即企业家.企业家不仅能够发现农村之外工业化和城市化给农村土地带来的价值增值,并且能够将这种价值增值内部化,即发现外部利润并内部化.
出处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2期101-106,共6页 Study & Exploration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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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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