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还孩子一个纯净童年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广告泛滥的时代,即使孩子也身处其中.10来岁的未成年人在电视上卖这卖那,父母怎么会不担心他们的学习?广告法规定不得利用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这一规定既是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权益的一种保护,同时也是为当前广告乱象的一种纠偏.近两年火透中华大地的《爸爸去哪儿》,更是让几个萌孩子成为娱乐圈中的“大腕儿”,各种广告、商业活动接踵而至.
作者 祁连狼
出处 《方圆》 2015年第1期8-8,共1页 Fangyuan Magazin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