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如何追讨货款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河南王老伯:王某与我签订了买卖芝麻合同.王某从我处购芝麻5000斤,总价款2万元,他预付货款5000元,余款待收货后1个月内全部付清.交货1个月后,我向王某催款,王某提出当时与我订合同是受高某的委托,由于高某未向其支付货款,因此王某无钱付款给我.
出处 《方圆》 2015年第1期71-71,共1页 Fangyuan Magazin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