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主要探讨新疆建省之前清朝在新疆施行的法律治理体系,着重通过对清朝统一新疆以来多样化的立法和司法制度的分析,考察军府制时期如何把新疆复杂的民族问题、宗教问题和边疆问题等纳入国家法律治理体系中来,特别是在保留和吸收新疆地方立法、民族习惯法、宗教法中的合理要素基础上,推行国家法的适用过程。其中某些成功的做法,对今天也有重要借鉴意义。
出处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1期69-73,共5页
Journal Of Jilin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