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评价具有多重功能,其根本目的是有效促进学生的成长和发展。目前我国的教育评价往往是以考试作为主要评价手段,以学生的分数作为主要评价指标,这样的教育评价和教育的根本目的相去甚远。因此,教育工作者应深入思考和定位我们的教育评价方向——教育评价应关注学生的发展;教育评价应关注学生的综合素养;教育评价应以积极性评价为主;教育评价要将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教育评价要将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
出处
《中小学教师培训》
2014年第12期62-64,共3页
The Inservice Education and Training of School Teachers
基金
2014年广西师范学院"MS-EEPO有效教育"委托课题项目"基于‘MS-EEPO有效教育’的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与实践"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