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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信委组织申报第二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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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要求,日前,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文要求各设区市组织申报第二批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自2015年1月至12月开展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
作者 吴妍
出处 《福建轻纺》 2014年第11期5-5,共1页 The Light & Textile Industries of Fu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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