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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宪法的名义纪念和庆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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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宪法日已经成为现代法治的文化符号,承载着多元的社会价值,发挥着独特的社会功能。
作者 任喜荣
出处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2-2,共1页 Law and Social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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