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土地改革,需要农民自愿选择以土地换取市民身份。土地改革要坚持顶层设计而不宜试点推广,关键降低农民与市民身份转换的经济成本,以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土地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和抑制滥占土地,土地流动向耕地保护和民生保障的倾斜。建议推进土地价值与使用权的分离,通过对土地占用及升值征收土地资源税,将土地价值从使用价值中充分剥离出来,并将土地资源税纳入全国和地方建立的统筹基金,专用于对城镇化进城农民的保障性安置。
出处
《农业经济》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7-9,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