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爱沙尼亚:建立新的职业教育教师资格标准
据欧洲职业培训发展中心2014年12月4日消息,爱沙尼亚资格认证委员会将推出新的职业教育教师资格标准。根据爱沙尼亚行业法案规定,截止到目前,所有职业的资格标准都需以能力为本位,且应与爱沙尼亚国家资格框架(Est QF)中的等级规定相一致,因此,爱沙尼亚对原有的职业教育教师资格标准进行修改。资格认证委员会从职业教育教师和培训者、雇主和雇员、教育部、成人教育者和特殊教育专家中遴选代表参与资格标准修改工作。
出处
《教育与职业》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8-9,共2页
Education and Vo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