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社会民间纠纷及其解决历来是法社会学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其中家庭纠纷更是为人重视。在传统社会,家庭纠纷在以父母子所构成的家庭关系轴上,主要可以分为亲子、夫妻、子女"一纵两横"的三种纠纷类型。从家庭纠纷的调处主体系统来讲,可将其概括为"两支五统",即官方调解的县衙系统,民间调解的宗族系统、姻亲系统、乡里系统以及中人系统。而家庭纠纷的调处主要是通过宗族系统和姻亲系统,沿着由"家内至家外"、从"血缘"向"地缘"不断扩展外溢的自洽的差序调解路径而展开。
出处
《天府新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106-111,共6页
New Horizons from Tianfu
基金
北京郑杭生社会发展基金会.完美特设博士生项目"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乡村社会结构性纠纷解决研究"(项目编号:14ZHFD13)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