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如何建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效激励机制一直是个难题。某集团公司在改制上市过程中,根据自身特点,借鉴国内外有关做法,设计了一套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一方面矫正收入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倾向,量化考核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另一方面引入了股票增值权,以期将公司的价值变成高级管理人员收入函数的一个重要变量,体现与股东利益的一致性。本文就这个案例进行一些分析,希望能够在建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机制方面从中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从传统薪酬结构到股票增值权的引入在传统的国企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与普通职工相似,都是由工资十奖金+福利组成,其评定标准通常是公司上一年度的业绩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业绩。这种薪酬结构体现的激励机制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日益显现出其不适应的一面。一是从追求完成计划指令到追求利润的转变过程中,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所面临的不确定因素越来越多,压力更大,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而原来的收入中却难以体现这方面付出的努力,造成责权利不统一。
出处
《宁波经济(财经视点)》
2002年第8期45-46,共2页
Ningbo Economy(Finance 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