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使用也在实践中暴露出一些不足,当然这种方法的优势仍然十分明显。因此,本课题组将尝试对该方法的利弊进行分析,并给出相应的应对措施。该方法的优势包括:较好的借助了竞争机制、较好的建立起识别机制;该方法的不足包括:陷入非完全合约陷阱、面临串标的现实困境。对不足的应对措施可从建立前置性资格考察制度、增大参与竞标的机会成本、增强声誉约束机制的使用等三个方面来构建。
出处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4年第19期158-159,共2页
New Technology & New Products of China
基金
湖南省教育厅2010年度科学研究项目(10C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