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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亡于政而非亡于制——答陈延嘉先生之“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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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秦王朝灭亡的原因与法家思想之对错是两回事,秦始皇根据法家思想主张的君主专制思想建立了地主经济上的君主专制制度,这一政治制度延续了两千余年,证明法家思想及其指导下建立的政治制度是适应当时历史政治、经济需要的。法家"重刑轻罪"的立法思想指导下建立了完备的法律制度,汉律完全承继了秦律的框架、刑罚种类,与秦律没有根本的区别,也没有引起政权的危机;相反,汉初"惩恶秦之政""与民休息""轻徭薄赋"造就了文景时的府库有盈余,成就了"人得自安""人人自爱而重犯法"的"文景之治"。
出处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92-95,91,共5页 Journal of Ancient Books Collation and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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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2

  • 1《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12年第5期.
  • 2“邓小平最大的遗产是开放的精神”,《中华读书报》,2013年1月23日.

共引文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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