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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村委会向村干部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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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笔者近来从村级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向村干部个人借款逐渐成为村委会筹集资金的重要手段之一,这种现象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警惕。村委会向村干部个人借款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融资规模偏大。某村全年“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收入只有20多万元,但短期借款余额也一直保持20多万元,有时甚至更多。
作者 张裕新
出处 《乡镇论坛》 2014年第34期28-2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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