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水江流域苗侗人民所特有的生态思想、生态行为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奖惩机制,具有民间习惯法与国家法并用、有奖有惩、赏罚分明、有轻有重、轻赏重罚等特点。同时,其奖惩条款、实施办法与榔规、侗款类似,执行力强,效果明显,有"人治"、"法治"更有"神治",带有很强的民族特色、地域特色。
出处
《农业考古》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215-220,共6页
Agricultural Archaeology
基金
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近300年清水江流域林业碑刻的生态文化研究"(项目编号:13BZS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