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北京9所培养单位进行问卷调查,发现在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培养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培养工作职业导向不强、课程设置不够合理、师资配备及教学方法运用不够得当、实习环节缺乏有效安排,此外,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对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没有一视同仁对待的问题。据此提出以下建议:法律硕士(法学)的培养应当明确职业化培养目标,合理规划课程安排,完善师资组成结构,增加学生实践机会,优化配套政策措施。
出处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2期10-14,共5页
Academic Degrees & Graduate Education
基金
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重点课题"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革与发展研究"(编号:ADA12058)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