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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昌平区三部门联合下发《社保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近日,区档案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联合下发了《昌平区社保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这是昌平区首次针对基层社保所业务档案工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其内容共二十一条,涵盖社保所业务档案工作的基本概念、要求、原则和"收、管、用、研"等各方面,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出处 《北京档案》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2期58-59,共2页 Beijing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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