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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域性消费维权协作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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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深圳推动区域协作的做法 目前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在区域性消费维权协作方面开展的工作事项不多,主要有:一是在省工商局的统一指导下,根据《广东省消费者异地投诉登记转送规定》,做好广东省范围内发生的非深圳管辖的消费投诉的登记、转送工作;二是根据2013年11月杭州召开的“网络交易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城市协作会议”精神,做好各兄弟市工商局主要是杭州市工商局有关网络购物投诉举报的协作处理工作。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4年第24期55-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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