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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发出贯彻省政府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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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我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健全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省政府于10月16日以川府发[2014]57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作了十条规定,要求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10月28日,省国资委以川国资产权[2014]74号发出通知,就贯彻《通知》精神,提出了四个方面意见。
出处 《四川有色金属》 2014年第4期7-7,19,共2页 Sichuan Nonferrous Met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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