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历代对“诗六义”之“赋”、“比”、“兴”已多有论述,但综核诸说,它们在研究思路上都还存在不足:单纯从文学的角度来理解“赋”、“比”、“兴”,而实际上《诗经》是周代典礼仪式上用于歌唱的诗乐,“赋”、“比”、“兴”理应在“歌唱”语境下加以理解;单纯文学文本的视角,往往容易平面、静态地看待《诗经》中的“赋”、“比”、“兴”,朱熹即谓:“盖不是赋,便是比;不是比,便是兴。”①其实,“赋”、“比”、“兴”在《诗经》中兴起、流行的时间并不同步,在颂、雅、风不同诗体中的分布、运用情况也存在差异。
出处
《文艺评论》
CSSCI
2015年第1期83-87,共5页
Literature and Art Criticism
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5批面上资助项目"<诗经>仪式歌唱研究"(2014M55004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