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落实草原退牧还草工程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核心和关键是推行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为实现禁牧和草畜平衡,做到“禁得住、管得好、抓得实”,牧区草原监管部门在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实过程中,应将落实禁牧、草畜平衡政策资金和监管工作相结合,定期督查与受理举报相结合,村级自查与牧户相互监督相结合。各级草原监管部门在退牧还草工程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过程中,通过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在不断积累经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的基础上,广泛听取乡(镇)、村干部,牧民群众的意见建议,逐步完善退牧还草工程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工作。
出处
《中国畜牧业》
2015年第1期60-61,共2页
China Animal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