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利益相关者公司治理理论是信托公司的理论依据,由于信托公司是具有财产管理和金融属性的特殊公司,该理论对其治理既具有重要意义也存在很大挑战。信托公司应根据自身特点构造制度化、多方位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公司模式,即"信托监管推动下,股东主导、信托当事人和职工参与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模式"。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4年第6期46-52,共7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