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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交通补贴应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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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对参改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改革后,行政区域(城区或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那么,实行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是否纳税,如何纳税,能否税前扣除呢?这也是广大公务员纳税人较为关注的热点问题。
作者 樊其国
出处 《税收征纳》 2014年第12期22-2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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