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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师的教学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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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法律意义上讲,教师的教学权利基于教育活动产生,是教师基于特定职业所依法享有的教学自主权利。教师的教学权不是单一的,而是一个权利束,既包括教师“教什么”的权利,又包括教师“怎样教”的权利。教师的教学权主要是在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校之间的法律关系中得以体现。随着学校法律关系的日趋复杂,教学冲突现象日渐凸显。由于教学权利边界不明晰,教师在教学权利行使中,还面临着不少问题。
作者 刘冬梅
出处 《教育科学文摘》 2014年第6期19-20,共2页 Educational Science Abstra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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