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我国特有的诉讼制度,它横跨了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两个阶段,力求在一次庭审中解决相关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问题,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但在司法实践中,刑事附带民诉难以使当事人心服口服,案结事了,在审判程序中处境尴尬,并未实现程序设计者的初衷。在当前我国两大诉讼法进行大修的背景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何发展完善,应当受到重视。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中,刑事证据向民事证据的转化,尤其是作为最重要言词证据的被告人供述的转化,是重中之重。实现程序化的证据转换,以体现程序的秩序价值,衡平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题中之义。
出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4年第11期101-104,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