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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暗查员工手机通话单 涉隐私引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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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家企业在中层干部大会上公布了一名员工的部分通话记录,以此证明并指责该员工泄露企业秘密。员工不堪当众受辱,状告企业和通讯商侵犯其隐私权。企业承担了员工的全部手机话费,就有权知道该手机的通话对象、通话时间吗?通话记录清单算不算公民隐私,该不该纳入民法保护范畴?
出处 《中国审判》 2014年第12期76-77,共2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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