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动产登记信息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条的规定,在性质上应属政府信息。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簿(登记结果)和原始登记资料(登记过程中的申请文件和审核文件)。其中,不动产登记簿中的绝大部分信息是依申请而公开的政府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查询;原始登记资料关涉登记权利人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仅有权利人及其同意的人和有关国家机关才能查询。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66-73,共8页
Law Science
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的理论探索与制度设计"(13JZD0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