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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技师学院审批程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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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关于“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的规定,为加快我省技师学院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技能人才,省政府决定设立技师学院按以下程序审批,请认真遵照执行。
出处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22期28-29,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enan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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