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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县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做法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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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下,经营规模大、集约化程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业经营组织和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农民。实践表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和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要力量。近年来,柘城县注重培育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呈现快速发展态势。
机构地区 柘城县农业局
出处 《河南农业》 2015年第1期9-1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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